恩施支队深入推进电动车火灾防范宣传工作
时间:2018-06-26来源:恩施支队作者:王光辉点击: 次
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车火灾防范宣传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车火灾事故发生,恩施支队按照“内容要精确,对象要精确,受众要精确,方式要精确”的要求,在大力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同时,从思想高度重视、加强责任宣传、强化针对措施等方面,深入推进电动车火灾防范宣传工作。
充分认识电动车火灾防范宣传工作的重要性。支队对全州电动车数量、停放、管理等进行了全面调研分析,发现全州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超过25万辆,其中多数电动车不具备过流和短路保护功能,一旦起火,燃烧蔓延速度快且产生大量有毒气体。加之,部分车主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自主改装更换蓄电池,并随意将电动车停放于居民楼内或私拉乱接电线为电动车充电,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同时,通过下发通知的形式,对2017年9月25日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火灾、2018年4月1日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大街水磨西社区火灾等典型案例进行分析研判,指出电动车停放、使用不当、群众消防安全知识匮乏、自防自救能力缺失等问题。各县市大队务结合典型火灾案例,举一反三,充分认识电动车火灾防范宣传工作的重要性,以严之又严、实之又实的火灾防控宣传措施,有效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
切实强化电动车安全停放充电责任宣传。支队按照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推动地方政府进一步明确相关职能部门、乡镇(办)、村(居)民委员会电动车火灾防范宣传责任,督促指导住宅小区建设管理单位、快递(外卖)主管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将电动车火灾防范宣传纳入日常工作职责,认真落实电动车停放充电“四个决不能”要求(决不能进楼入户,决不能违规充电,决不能停放在楼梯间,决不能无人管理),从严落实群租房“四个一律”措施(凡是电动车违规在室内停放或充电的,一律依法清理;凡是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的,一律依法搬离住宿场所;凡是安全疏散不达标的,一律依法临时查封;凡是住宿10人以上的,一律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夜间值守和值班),形成电动车火灾防范工作齐抓共管良好态势。
全面开展电动车火灾防范针对性提示宣传。支队通过广播、电视、网站、微信等平台,加强电动车火灾防范常识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宣传,引导群众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并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开展好电动车火灾防范“三个一”宣传活动(印制张贴一批电动车火灾防范宣传海报;发动网格员等群体入户进行一次电动车火灾防范宣传;组织一次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媒体曝光行动)。同时,以消防宣传“七进”工作为契机,深入居民住宅区,组织居民群众面对面讲解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火灾危险性,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并指导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小区管理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培训、应急演练等,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